房屋合同纠纷,承租方违约
已回复2011-01-07 20:11:41
您好.我的房子买在上海,但因为全家久居欧洲,所以出租了房子.在2008年5月签了为期3年合同,到2011年5月到期.承租方先交纳给了我2个月房租的抵押金.合同写明如果承租方迟交房租30天则自动算为违约,我可以全额扣下抵押金.但是承租方要在2010年12月解除合同搬走.我没有同意.他们就于12月底就自行搬走,而且2010年10月-12月的房租没有缴纳,也就是说他们擅自用抵押金抵偿两个月的房租.我人身在欧洲没法回国,于是委托朋友找到承租方讨要两个月的房租.但他们态度蛮横拒绝支付,签合同当时的房产中介也已经倒闭.现在只有诉诸法律.但不知中介关门那么租房合同是否生效?如果去法院递交诉讼,要多久才能有判决结果?盼您回复不胜感谢
租房合同的当事人是出租方和承租方,与中介倒闭没有联系,合同有效.
正常的诉讼,一审需要2-3个月.如果双方能调解,有可能在一个月内解决.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11-01-11 19:54: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