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买房人房贷未审批通过又没有能力付现金怎么办?(2)
已回复2011-05-22 12:28:58
我想请问一下,我与买方与4月3日当天签订了买卖合同并于当日收了首付款39万,但是由于买方第一次送的农业银行,和第二次又送的光大银行都未审批通过,现在正在送第三家银行结果还不知道,并且双方已经去房地产交易中心交了税和中介费,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买方第三次贷款还是没有审批通过,同时在6月10日之前又没有能力用现金支付余款,他是不是就违约了?我作为房东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吗?如果我想单方面解除合同并且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那要在什么时候可以提出来?用什么方式提出?如果要法院解决需不需要请个律师啊?毕竟违约数目比较大
如果对方确实无法获得贷款审批,且没有能力用现金支付房款,你可以主张单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话需要发出书面通知,建议你从一开始就委托律师处理。违约金数额不一定能完全按照合同约定索赔,如果守约方损失不大的话,法官会调低违约金数额。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11-05-22 14:0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