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才发现自己的宅基地18年前给他人批走了,还造了房子
已回复2011-05-24 10:35:03
昨天村里通知我可以批地址,我去土地所拉份申请表发现早在93年10月2日已经批出,去表格上显示的地址一看,他人已经造好房子了。宅基地申请表格上的户主签名也不是我妈妈亲笔,在家里人不情况下批走了,给他人非法占有,我应该怎么去维护自己的权益。早在6年前我去村里问批地址的事情,他们一直以区里没有政策为理由,推委,我和家人一直租房子住18年,给家人带来了很多的困惑和苦难,孩子也变的自卑叛逆,我也离婚了,家庭破碎。请问我应该去争取自己的权益,能要回自己的地址吗?据我了解那个审批的人,原来是村里的干部,早几年前因为吃过官司,已经去做建筑监理,村长没有签字,妈妈的签名是由建筑监理的签,要是村里有人做手脚把我的地址卖了,我能要的回来吗?
如果你能证明原土地使用权归你所有,可考虑确认此土地上的房屋权利归你所有。如果没有相关证据,则建议向上级行政部门反应,要求恢复土地权利。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11-05-24 18:0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