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二手房(动迁房)
已回复2011-05-27 19:17:25
律师:您好!我们是原价100多万的房子,因为这边高于98万就算非普通住宅,就让中介给把房价做低,差价的直接给房东了。首付付了三成+差价。之后是贷款,我们还没结婚,由我男朋友做主贷人,我的名字也上了产证,由于我朋友前两年信用卡丢了没去挂失,也没补办,有了不良记录,他的总公司不在上海,税也不是上海交的,还没有公积金,贷款就比较困难,首付款付了当天,中介就坚持要我们把中介费付清了,中介给写了收据,后来到银行申请贷款的时候才知道,这个中介还没有资质)。后来中介找了贷款公司的人,联系了银行,答应帮我们做上海的税单,是要收手续费的,一共给银行那个人的个人账户打了几千块钱,没有任何收据。现在了银行贷款下来了,今天去房地产交易中心审核税,之前说没有个税,结果审核下来有的,我拒绝交,我觉得是中介自己没搞清楚,他之前说是没有的,我们买的是动迁房,动迁协议满五年了,房产证是三年的,因为再说交的话也卖方交的,后来中介说自己出四千,其余我们买卖方出,又说自己没带钱,让我们先垫上,我们没同意,又约在下周一再去,中介之前找的贷款公司,昨天向管我们要钱,说是帮我男朋友改不良记录的费用,我还没答应给他,他说不给的话,就没办法过户。我们好像是用自己买的房子做抵押贷款,而且自始至终没有和那个贷款公司签订任何书面协议或者合同。今天打电话给中介,想明天去交税钱,中介推说没时间,不知道怎么办了,想咨询下律师老师,谢谢。
关于税费由谁缴纳,应按照合同的约定,合同如无约定,应由法定的税费承担主体支付。如果中介未尽到相关审核义务,你们先行支付后,可向中介追究违约责任。
关于代办贷款的此人,如果你们能跳过他,拿到贷款合同和抵押申请书,自行过户,即不需要再向其支付费用。当然目前修改信用记录和补交税款,一般都是需要一些费用的。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11-05-28 12:58: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