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迁房买卖纠纷
已回复2011/5/31 15:06:46
老师您好:我有一套动迁房,2009年6月通过中介跟买家签订了买卖协议,当时不能过户,因为拆迁房满五年才能买卖,2010年底新政策出台,只需满三年就可以交易,对方叫我们去过户,但是协议上约定的日子是2012年3月,现在房价上涨,我们不想卖给对方,但是当时中介在协议上手写了一条约定,说若我们违约,赔偿房价的二倍,请问这个条款成立吗
如果违约,要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合同中约定的违约责任过高,可根据对方的实际损失进行调整。你可以以约定的过户时间未到为由,拒绝办理过户手续。但一旦过户时间到了,再不配合,将承担违约责任。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11/5/31 15:32: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