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动迁性质买卖纠纷
已回复2011-06-02 15:47:36
张律师你好;
我是嘉定区的去年年底付定金给上家房东,当时他的房子是动迁房直接过户为商品房的,有房产证可以交易的。今年4月份我们付了首付,前天去房产交易中心备案签买卖合同,说这房子属于动迁性质不能买卖。但我们装修接近尾声了。而且这房子我们需要做贷款才可以全部付清的,房东不同意退款和赔偿。同意到签交易买卖到可以交易的时间让我办理贷款。请问我需要怎么做来保护我的权益和利益?
如果确实是交易条件发生非常大的变化,而又不能归责于任何一方,你方可要求解除合同,拿回已付的房款,并要求房东适当补偿装修损失。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11-06-02 17:3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