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拆迁的问题 谢谢
已回复2011/6/4 16:46:16
律师你好,我有个问题请教,我家公房拆迁的时候有多余的平方(拆迁的平方按我家人头分配然后有多出来的),卖给了别人,当时价格很低互相签订了协议一方如果违约需赔付对方30000元违约金。现在房子回迁了然后因为这三年房价飞涨,所以决定向购买方加多一点钱,对方不同意,要向法院提出上诉,我的问题是如果购买方上诉法院会受理吗?如果受理会让我赔款吗?因为卖平方是一个模糊的问题规定是不许卖平方的,但是动迁户都在卖这是我家这边的习惯所以管理人员也没有管,那么如果上诉协议是否就是建立在不合法的条件上,那么法院会不会受理呢?麻烦了 谢谢
你们之间的协议应该是一份房屋买卖的协议,而不是动迁房购买权的一份协议,前者是有效的,后者是无效的。无论合同有效或无效,法院都会受理这类纠纷。合同有效则可能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甚至对方还有权利主张你赔偿他的实际损失。合同无效现在也有很判决会支持违约金或实际损失。违约金的多少还要看对方支付款项的金额和案件的具体情况。希望你能再详细陈述一下过程。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11/6/4 17:04: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