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合同
已回复2011/7/8 18:22:03
2011年6月29日,购房地点:上海。我们一家三口与房地产公司签了一份复式的房子的合同,在签合同之前我们与房地产公司的人谈好了在上海买房子人均可占用房子的面积是60平方米,我们一家三口加起来可总共占用180平方米,房子的总面积是209平方米,这样还多出来的29平方米,这29平方米房地产公司需要我们家交房产税,一家三口加起来要交两千多每一年。这个是我们在签合同之前谈好的,并且交了五万的定金,可是在一周之后房地产公司的人打电话过来,他们说是因为我们家是外地人口,这个房产税每一年要交一万五左右的房产税要交。所以我们现在打算不想买这个房子了,请问各位律师,如果我们要取消这份购房合同,是否需要付违约金?是否可以拿回那五万的定金?
此房产权人为开发商?如果在购房过程中,房产公司确有过错,且你有相应证据的话,你可要求解除合同,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11/7/10 17:35: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