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因限购引起纠纷
已回复2011-07-10 14:54:06
您好
我因不太了解上海的限购政策,只在上海缴纳了一年多综合保险,在买房前出示给中介公司看,他们确认能作为外地人买房资格的证明,故于6月25日与上家签了房地产买卖协议并缴了一万元定金。第二日就被中介公司告知不能作为买房的资格证明并要我出2000元给他们替我办一个假的个税证明,我认为这是违法,所以未采纳。现上家和中介公司同时来函说我违约并要按违约责任追究赔偿他们经济损失。
请问我这算违约吗?我该怎么办?谢谢!
中介有过错,可追究中介的责任。但对于买卖双方的合同关系来说,你要对卖方承担违约责任。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11-07-10 17:3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