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分割
已回复2011-08-23 08:46:19
88年结婚,孩子是94年的,房子是95年5月买的,当时是公婆和他三人的户口,我们出钱买的,写的老公一人的名字,我的户口在奖励给我的租赁房里,我一人的户口,公公03年已过世,现在是婆婆、孩子和老公三人的户口,他现在有外遇,我提出离婚,怎么分割这套售后公房,我的那套租赁房也算共同财产吗?租赁房不是个人财产也要分割吗?那我的孩子有什么呢?
售后公房是婚后买下的产权,应属于夫妻共有财产,你可以分割。如果你婆婆主张产权的话,你们夫妻二人的份额是三分之二。
租赁房是婚后取得,如果婚姻超过5年,双方都可继续承租此房。因此房屋如归你,你需要支付其一定的补偿。
孩子没有对家庭财产作出贡献,分不到。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11-08-23 08:50: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