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拆迁,求解答
已回复2011/9/19 15:54:04
律师您好,我们村里现在正在做动迁。有许多事情不明,还望指教。
村里分为好几个生产队,其他生产队前几年基本动迁完毕,因为要在他们的地基上造房子,因此拆迁条件较优厚,我们是最后一批。此时问题出现了:之前几个生产队拆迁时,还多余很多房子,当时村里不肯分给我们,理由是房子不够。等后来又新造了一批,这次一起分给我们,期间经过大约两年时间。但是分给我们同样的这批房子,需要出钱购买的那部分,价格却比之前翻了一倍还多。以前是8000多一些,现在要20000左右。以前一些补助的条款,例如生二胎的可以多一个户口领取相应的房子等,这次都取消了,理由是以前被别人钻了空子,现在规定一律没有等。诸如此类的政策被大量修改。请问同样是村民,为何待遇可以差这么多,这样合理么?
在此次拿房子时,村官们说好某天半夜开始排队拿号,却提前一天让他们的亲戚们都去排队,这样我们普通村民不得不跟上,如果不理他们,不去排队,就意味着拿不到好房子,会被他们都拿走。但是如果去排队,则不得不接受这些苛刻的条件。村民们无奈只得高价拿下,并且拿好之后都签掉了协议。大家都觉得这种做法有问题,但是无奈不懂相关法律,不知道哪里出了问题。
请您帮忙解答村里这样的做法是否合理合法?是否我们签掉协议后就无法再挽回了呢?
可能我的表述不是很清楚,因为牵涉到家里具体情况,并未说得很详细,还望见谅。
协议签订就不能反悔了。应早点咨询寻求帮助。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11/9/20 9:34: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