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纠纷
已回复2011-11-30 13:02:55
卖方没有其他产权房,无经济收入。我们合同已经签订,已经首付40%房款,买房需要公积金贷款(合同里面写明),卖方户口迁不走,导致我们无法公积金贷款。现在我们要终止交易,卖方没钱还给我们(已经花完)。在签订合同前中介欺骗我们说卖方有其他房产且户口只要签订合同后1个星期内就能迁走(合同里也注明卖方需要迁走户口的时间,签订买卖合同后一星期内)。现在我们上法院的话能要的回我们的钱吗?上家的财产只有他这套房子(没其他地方迁户口)。中介存在欺瞒我们买房的行为,且已经收取了中介费用。我们能告中介,让中介方代替卖方先还我们钱吗?
你们起诉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责任,虽能得到支持,但执行是很大的困难,卖方只有一处房产,法院不会查封。
中介虽有责任,但只能承担中介方相应的责任,不可能代替卖方承担责任。
可行的减少损失的建议是,想办法解决户口存在不能贷款的问题,由你们取得房屋的产权,才能减少你们的损失。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11-11-30 14:08: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