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迁房分割
已回复2012-07-29 11:02:20
我们户口都在我丈人家的,他是宅基地, 我们一共8个人口 , 他们2个老的 ,还有个弟弟没结婚算给2个人头的,,我和老婆加小孩算4个人,,一个人头40平方,,一共320 ,我们夫妻户口和他们分开的,,这样要是以后拿房子他们不给我们4个人头的 或者不给我们写名字进去 这样我可以打官司挖> 能赢吗?
房子是我丈人的,可是这次拆迁 不是按房子面积算的,按人头算的,....如果他以后不给 那我们这4个人头的面积 不是白白送给他们? 这样不是 我们亏大了吗?
如果拆迁要是按照 宅基地的实际面积的话,,,多少就是多少 都是他们2老人的。,.不给 我也放的下,,可是现在按照人头算面积的,,如果以后不给我们 ,法院还帮他们,想想真是气不过啊... 房子的造价政府也都给的,过度费也是按人头算的也有几万.不过我们也不去想这个钱,,,关键是房子面积.其他的小钱不要也罢/
能不能 帮帮我,,,我们只想拿回我们的人头面积,,, 因为宅基地就我丈人一个人的名字,,是不是 以后这8个人头 都是他说了算,他想给谁就给谁,,别人无权过问吗?/ 那我们白白亏了4个人头啊...纠结啊,,~~~~求帮助
按人数给予补偿的话,你们完全可以得到人均40平方的补偿。如果你丈人侵犯了你们的利益,将你们的房屋面积登记在他人名下,你们可以起诉确权。完全可以得到法律的支持。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12-07-29 18:3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