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动拆迁房 女方权益问题
已回复2012-11-14 16:53:26
目前本人与目前丈夫是二婚,已经10年左右,目前在外借房居住。几年前户后迁入现上海闸北区现任丈夫的一套房子,现在此房要动迁,目前只有我和现任丈夫的户口,户口已经冻结,此房为私房,土地证上只有现任丈夫的名字,动迁组说只要现任丈夫一人签字就可以。我目前困惑的是,现任丈夫要拿钱不要房子,我将来还是没有稳定的住所,请问律师象我目前这种情况,该怎么主张自己的权益,是否此动迁房没有我的份额,现在是否可以提出与丈夫离婚,然后与他打官司争取自己的权益,还是有其他解决办法,现在丈夫很自私,认为此房是他婚前财产,动迁不管是拿钱还是拿动迁房都是他各人财产,跟我没有任何关系,我想询问这样的事情是否我能请律师帮我争取自己的权益,大概能得到多少补偿比例,谢谢。 还有请律师帮我打官司大概需要多少费用?现在很焦急,因为动迁组已经进场了。
私房的拆迁协议与产权人协商并签订即可。如果是没有考虑人口因素的拆迁,你得不到拆迁补偿,只能享有安置房屋的居住权。因为这是对方的婚前个人财产。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12-11-14 18:09: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