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
已回复2012-12-02 13:30:49
最近农村房屋拆迁,家里有父母、姐姐和我四人,房子在75年左右造的,当时我们都未成家,姐姐和我的户口因读书出去后都没在家中,现在父母把拆迁款及房子等所有款项都给了姐姐,请问是否合理?我是否有权利分割?谢谢!
你是宅基地房屋的立基人之一的话,可以取得拆迁补偿款,但因为户口不在此处,不是安置对象,得到的补偿并不多,且不一定能取得房屋安置。而父母把自己的份额赠与给姐姐,这是合理的。你不能因此主张同等的权利。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12-12-02 13:49: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