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征收
已回复2013-01-25 20:26:05
请教张大律师,旧里土地征收,安置人口2人,按照新征收法“数砖头”进行补偿,根据租赁房卡上记载2间房独用的建筑面积共为36.8平方并全部缴纳房租,其中一间2层阁楼高度最高1.75横梁处高度1.6 现在征收组要扣这间阁楼10个平方 总共只按照26个平方给我进行货币补偿 ,整个地块有很多比我家还矮的阁楼却算了全部面积,征收所解释为房卡登记只有唯一一个阁楼或者顶层阁楼就算全部面积,这样我认为不合理,难道房卡上白字黑字写的都是假的?是否违背了上海政府71号令公平公正的原则?数砖头我只按照房卡登记以及那么多年租金交纳面积进行计算,所以一直没签约,征收所现在通知我说要不但要扣我10个平方,还要扣10W奖励费,不签约2个月后就强拆,如果行政复议是怎么样的?有用吗?我还能维权维护自己利益吗?我该怎么办? 谢谢您指点指点
确实非常不合理,承租凭证是合法有效的,应当按此计算面积。我认为你应当坚持。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13-01-27 14:1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