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迁问题
已回复2013-02-28 14:06:45
你好张律师,我是黄浦区116西块动迁居民,2012年7月开始动迁,承租人是我爷爷,户口本上12人,我和儿子还有前夫户口都在里面,我是2012月8月离婚。动迁组说我们一家3口属于他出购买商品房的,不予托底保障,可是我和我老公已经离婚,而且房产都是我老公的呀,而且本来动迁组说可以给我和我儿子的,由于我叔叔和动迁组里认识勾结,现在托底保障就是没有批下我们3个,就算我老公没有,可是我和我儿子应该有的呀,我名下没有房子阿 ,难道在这次动迁里,我就什么也没有吗?该怎么办?谢谢!
托底保障是区房管局认定的,你可向区房管局提出相关要求。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13-02-28 18:1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