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家庭纠纷
已回复2013-03-02 16:43:02
请问律师:
我外公一共有六个孩子,我妈是第六个。一开始外婆在的时候,由2来赡养。 外婆死后,2把外公接去抚养、 老房子就外租了。后来5把外公接出来来,他来赡养。 正好碰到拆迁。 于是5就成了外公的授权人。 谈妥拆迁的各个事宜。 但是5的老婆过年的时候和我外公打架,打伤他了,我妈一气之下,把外公接回来了。后来5来我家说让我妈代表我外公道歉,我妈觉得莫名其妙,5就生气了,讲话就难听了。 我妈觉得委屈了,个手就去动迁办把授权人撤掉了,改成我外公了。 然后5联合2一起告我空挂户口。到时候,2可以按照5分之3拿,剩下来的2是给外公的, 5再把外公接去,其实就是他拿这两份,顺便再给在香港的4钱。 其实2,4,5是联合起来的。
我的户口是考高中的时候签进去额,现在没有住在那里,户主是我的外公
请问,他们这么做合理吗?另外这个是否属于财产分配了?该如何应对呢?
关键看拆迁时动迁方有没有将你认定为安置对象,如有,你可取得五分之一,没有的话,你作为空挂户口,要取得补偿确实有难度。至于你外公的份额给谁,要看他本人的意愿。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13-03-02 17:0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