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居间合同定金纠纷
已回复2013-03-06 19:35:09
律师你好:本人通过上海汉源地产出售房屋一套,期间买方已我房屋(部分)承重墙缺失为由,拒绝履行买卖居间合同,并要求我返还之前支付的2W元定金,买房人在购买房屋前已经对我房屋经行了解过,而且我也告知其我房屋有所改动,至于承重墙本人非专业人士也无法正确判断,中介也带买方查看了我楼上楼下邻居的原始户型,当时买方并没有提出质疑。2013年1月20日晚,在买方不在场的情况下,我和中介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居间合同。(买方在我之前已经在居间合同上签字)合同表明,买方一共需支付定金5W,1月20日当天我收取了对方2W元定金,买方需在1月22日前补足其余3W定金,但在1月22日当天,买方以手头紧为由,拖延一天支付其余3W定金,我父亲看其比较老实也就答应了(口头答应,无书面证据)。1月23日晚,买方将物业人员(买方在诉讼中称物业人员为专业人士,其中包括物业维修工一名,及新上任到我小区的新物业经理一名)带至我房屋处查看房屋情况,之后一去不返,我接到中介电话,中介告知买方以我承重墙缺失为由,拒绝履行居间合同。之后我房产证原本被中介扣押,直到2013年2月28日才将房产证原本还我(合同约定2月28日签订买卖合同,其中2月21日晚我拨打110向中介索要房产证原件,但是未果)。现在买家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我返还定金2W,并赔偿其2W元损失,解除之前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居间合同》及《补充协议》。请问我该如何应诉?如需您代理所需费用为多少?请详细告知,谢谢。
你好。此情况不能算你违约,你不需要赔偿。律师代理费用为5000.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13-03-07 18:4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