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承诺唯一
已回复2013-03-15 16:42:57
您好:
我最近买了1套二手房,网签合同上卖方承诺出售房屋为其家庭唯一住房,但没有约定承诺期限,合同约定过户时间是4月22日,但现在是卖方在跟我网签合同后又买入了1套房子,造成其持有房产不唯一,这样给我造成多交很多税费,请问卖方这样构成了违约吗,谢谢您。
卖方关于唯一一套住房的承诺是针对卖房所需缴纳的税费,是因为卖方收取的净到手价而需作出的承诺,因此此承诺应关联到税费的承担之日,现因卖方违约造成税费增加的部分,可要求卖方承担。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13-03-16 17:1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