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迁安置房纠纷
已回复2013-06-23 16:51:08
律师您好:原岳母家动迁,动迁时为承租房,户口5个,都为同住人,(现我已离婚),现在法院以被动迁房为被告1984年私房动迁,故原告虽为同住人,属拆迁对象,但与被拆迁房的原始受配人有本质的区别,按拆迁人述称拆迁房按面积动迁,非按户籍人口,(安置款2百万,安置房市价3百万)。一审现在判给我10万,我想问各位律师这种合理吗?
不合理,只要你符合同住人条件,应与其他人员享有同等权利,目前判决非常不公平。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13-06-24 10:19: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