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迁咨询
已回复2013-07-09 14:25:03
承租人爷爷已故:奶奶,7户口,奶奶叔叔婶婶妹妹、妹妹的儿子,我和我儿子,已签约,按砖头走约200w,95年分房建筑面积36,居住面积19.4(不知道是否调配单上有没有我),现我叔叔说我享受福利分房无权分配动迁款,仅给我20w,我想问我是否属于同住人,打官司大概能拿到多少?(200w中算10w个人大病和80老人等,128w左右是动迁款,其他是各类奖励)我夫妻3人无房产,08年登记,09年开始借房子的,到今年4月刚住在丈人的房子。我父亲曾在儿子出生时承诺,房子动迁我儿子有份就拿,没份就不拿,是否会成为我不利的因素?起诉是否需要签订正式的安置协议才行?第二轮已过84%,85%即通过了,叔叔代表奶奶签了第二轮征询,起诉的话我是起诉哪一个?
有无确定新的承租人或者签约代表?没有的话,需要与所有户口人员签订拆迁协议。
起诉需要有正式的协议,一般是指征收方盖章确认过的。
父亲的承诺并无对你不利的因素。
而你们有无权利,确实要考量你是否此处的同住人,包括是否享受过福利分房和拆迁补偿,是否在此实际居住等因素。如果不符合条件,难以与他人平分补偿款。
起诉的话,其他所有安置人员均为被告。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13-07-09 21:26: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