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全额房款的房被法院查封
已回复2013-07-11 01:32:57
你好,本人于2010年8月9日签订合同向上海置业房产有限公司购买房子,分别于2010年4月1日和2010年4月11日付50%房款,2011年3月12日付50%房款。由于房产商故意拖延未能及时办理房产证,因为拖欠工程款被法院查封。法院于2010年8月17日查封房产商的房子。本人于2012年3月才知道房子被查封。由于房产商想收取俩笔房款:从购房者收取房款,让法院查封拍卖还其拖欠工程款,根本不努力办理解封。根据《高等法院关于查封规定》的第17条,我想自己申请法院解封。是否可以?
符合条件,可以申请。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13-07-11 22:1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