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迁房内母亲是否被安置对象?
已回复2013-07-17 13:06:23
即将动迁的公住房原承租人是我父亲,(89年病故。)我母亲是同住人。20年前因住房拥挤,我母亲暂时住到我妹妹家。当时由于看病报销的原因,随后将户口迁到我妹妹家。也没有享受过福利分房。 十年前我哥生了一场大病,母亲想回家来照顾我哥,还曾多次向我哥提出要将户口迁回。(当时我哥是户主。)但遭到我嫂子的阻扰。不知何时并将户主和房屋承租人的名字改成了其在日本生活了十多年的女儿。我母亲只能趁嫂子赴日本探亲之际回老家和哥同住。
现在我母亲已88岁高龄了,她不想再给我妹妹家添麻烦。三年前只得住进了养老院。但养老院吃不习惯,看病又不方便。曾经离开过养老院,老家又不能回。只能轮流住到几个妹妹家中。折腾了又一年多,还是回到了养老院。她时刻想有一个属于自己的窝。
如今我嫂子刚病亡,我母亲又想将户口迁回老家,同样遭到房主日本孙女的反对。(很明显,她不愿将已属于自己的动迁款让于他人。
现在房屋面临动迁,我母亲岂不是连最后的归宿都没有了!
在与房屋征收事务所交涉的过程中,对方也是含糊其辞。
请问律师:
1.动迁房内,我母亲虽没有户口在里面,是否可作为被安置对象享受动迁份额?
2.我母亲该向谁打官司?可否将她孙女和房屋征收事务所一起列为被告?
你母亲不符合条件,不是安置人口。如果你母亲是当初这处房屋的受配人之一,可以等承租人签订征收协议后,向其主张部分权利。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13-07-17 18:2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