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迁安置
已回复2013-08-06 13:34:35
律师你好:我家是承租房我们兄妹4个但在房子里有我哥家3个户口,姐家3个户口我女儿今年29岁结婚了1个户口,还有1家人没户口.承租人是我哥.在2010年12月我们有个合同写的是:动迁款每家四分之一分配.目前面临到动迁了我哥说他拿房子我们拿钱就不管我们了.我女儿是没房的.
请问律师:
1.我女儿户口在这个动迁老房子中很多年了,属于同住人对吗?
2.同住人名下没有任何的其他房产,动迁组是不是有义务来安置同住人,动迁组是不是不能一味的只给承租人提供置换的房源?
3.我们要怎么做才能保证可以拿到房子而不是只拿到一部分的补偿款?
1、是否是安置对象,要看动迁组的认定。
2、动迁组以整户为整体,整户没有少拿就可以,至于选多少房产,是否选择货币,由承租人确定,无论哪种选择,都是合法的。
3、与承租人协商。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13-08-06 17:5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