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
已回复2013-09-21 10:24:15
张律师您好!我爷爷78年退休留有一房产由我伯父接班,房产证变更为我伯父名字,在2002年时认识我伯母结为半路夫妻一直没有儿女,老房产是婚前财产!2013年老房子拆迁分得安置房《还未拿到》,我伯父意愿想立遗书等百年以后把房产赠与我儿子,我伯母是否可以分得财产?遗书是否需要公证处公证?怎么操作为妥?你是否方便代理?望盼回复!谢谢!
你伯父要立遗嘱处分的已经不是原来的房产,而是拆迁后取得的安置房屋。那么还要确定安置房屋的产权人是谁,有没有伯母的共有财产在内。这需要根据拆迁协议和拆迁政策确定。
遗嘱可以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也可以公证遗嘱。公证不是必须的。律师代理的是代书遗嘱。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13-09-21 17:09: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