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继承与权力(追问)
已回复2013-09-30 10:06:27
大律您好:父母均已过世,留下我与弟弟两人。外公外婆健在,除母亲之外还有两个女儿。如母亲名下房屋过户给我,除了征得外公外婆与弟弟的签字同意之外,是否还需要两个姨妈的签字?如外婆需要我同时放弃她的财产继承权作为补偿,那我弟弟是否还继续享有继承外婆财产的权利?(未定遗嘱且弟弟未签署过放弃协议的情况下),谢谢!
外公外婆签字即可,不需要姨妈的签字。
你放弃,当然不代表你弟弟放弃,如果你外公外婆没有遗嘱,你弟弟对他们的遗产有代位继承权。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13-09-30 19:48: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