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迁房买卖
已回复2013-10-01 22:55:41
张律师,您好
我看中1套上海动迁房,房子有几个问题
1、房子动迁协议有1年了,房子的大产证还没办出,小产证也没办出。根据其提供的动迁协议,他们是一家9口人,共分得5套房子。其中卖我的是其中1套,但卖我房子的人并非是动迁协议上82岁的被征收人,而是其儿子和老婆。根据其提供的动迁协议及动迁房订房单显示,其夫妻2人分配到的这套动迁房是经过了动迁协议上另外7人的签字盖章同意的。是不是可以认为今后这套房子办出的小产证只会是他们俩的名字吗?如果他们的父亲82岁的被征收人未参与我和他们儿子老婆的买卖交易,没有他的签字,这样的买卖合同有效吗?
2、我听人家说,动迁房买卖最好办理将他的房屋抵押给我的登记。我想问如何操作,假设我在其办出小产证的时候总共付了74万的房款,我们在抵押的时候怎么写?直接写欠我们74万将房子抵押给我们吗?那到时候房价上涨,他们会不会就还我74万就解除抵押呢?
3、抵押过了的房子,是不是就不能去银行贷款或者买卖了啊?
望张律师百忙之中抽空解疑,谢谢。
房屋产权登记有可能会与最初的订房单不同,不能当然的认为产权人就是订房单的人员,如果仅与其签订买卖合同,合同有可能会无效。
目前动迁的配套商品房在不能买卖时,也不能抵押。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13-10-09 20:5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