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迁安置
已回复2013-10-22 12:54:29
张律师,您好!我家正面临动拆迁,我家面积包括二楼统楼和阳台,在老房卡上面有记载统楼和阳台的面积,动迁之前房卡换新,房卡上只显示统楼面积和阳台独用字样,但房租却一直付的统楼和阳台,这次动迁组认定阳台不算居住面积,请问他们的做法是否合理合法?
其次,由于和动迁组达不成一致,所以一直未签约,现在动迁组将我们这些人家都送至区政府裁决,请问,这样的情况,我们应该如何维权?
我们不参与调解,区政府也能做出裁决书嘛??如果做出裁决书了,我们该行政复议还是行政诉讼?
区政府可以出裁定书。阳台之类一般不计入建筑面积内,一般以房屋建筑面积计算。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都可以选择,如果选择行政复议,对复议不服的,还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13-10-22 18:5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