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咨询
已回复2013-10-22 14:20:36
你好:
现有多年前外地的房产买卖纠纷想要咨询您,还请不吝告知,谢谢
哥哥(我父亲)通过妹妹(我姑姑)的名字,以优惠价格购买到房产一套(房产证名字是我姑姑),但因缺钱,在不可挂牌期间内,通过中介卖掉给杨姓购房人。现购房人要求过户,但我方发现当时的属于无效交易,希望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将房产拿回。但是不清楚这之间应该如何办理。
A.房产证已经给到购房人,但是没有过户
B.购房人在买房时知道房产证名字不是我父亲的。
C.购房人当时通过市场价格购买,并且已经实际居住到现在
问题:
1.想要拿回房子的手续
2.如果妹妹帮忙拿回房产,是不是只有告哥哥和购房人私自买卖房产,之后再将房产过户
3.购房人能否控告我父亲诈骗。(我方同意归还当时购房款和银行利率结算利息)
4.能否不通过妹妹,由哥哥直接和购房人申请确认合同无效
首先这类纠纷不存在刑事诈骗的可能。
想要收回房产,不一定能得到支持,虽然房屋买卖合同并非与产权人签订,但买方实际居住在此房屋内,产权人一直未提出异议,有可能被法院认定为卖方明知而认可,此时合同就不是当然无效的了。
如果你的想法成立,合同无效,对方可能追究你方的缔约过失责任,有可能只赔偿利息,但也有可能要赔偿房屋差价。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13-10-22 19:0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