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浦拆迁
已回复2013-11-24 11:34:57
张律师你好
我家现在拆迁进行中,已经达到85的签约率,家中是私房,一本产证,产证名字为父辈兄弟四人,法院曾判四个人各占四分之一面积,现在三家同意贴钱迁走,一家因为有两个儿子提出无理的要房请求,并且不愿意贴钱,拒绝动迁组的多次约谈,导致我们三家都不能迁走,我想咨询下,像我家这样的情况,有没有可能先签约搬走,毕竟我们对动迁款的分割上是明确的,如果不行,那么以后要打官司追讨我们的损失的话(因为拖到强迁,我们连奖励的钱都没有了),我们现在需要着手准备什么材料或者证据嘛?谢谢
即使你们先签约,但其他产权人未签字的情况下,此征收协议未发生法律效力。这事情只能自行协商解决。将来也不可能向其他方追讨损失。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13-11-24 12:2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