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安置房问谁要
已回复2014-02-24 22:20:31
张律师您好!
我是上海闸北晋元地块的拆迁户,我们于2013年11月与动迁组签订协议,拿了三套郊区房。当时征得父母同意三套房均用我一人名,并签订了正式协议。后来父母改变主意,在我们不知情的情况下将两套房转到他们名下,准备给他们的两个外孙,请问动迁组可以这么做吗?另外拆迁安置对象是我、妻子、儿子和父母五个人,当时动迁组说我们以面积来分共可得拆迁款178万元并根据拆迁款拿了3套郊区房,现在父母认为这三套房都是他们的,所以他们将这三套房分给两个外孙和我,那么我们是否可以向动迁组索要我们的安置房吗?请问我、妻子和儿子在这次动迁上应该分多少?
恳请回答,谢谢!
你们份额有多少,需要看被拆迁房屋是公房还是私房,是数砖头还是有居住困难户保障,这些信息都没有,无法判断。
如果另两套房屋确实属于父母的份额,那么他们收回,或赠与他人,都是他们的权利。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14-02-25 08:59: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