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安置房问谁要?这次拆迁我们小家庭能分多少?
已回复2014-02-25 21:17:45
张律师您好!
现有私房拆迁。产证是我爷爷(已故)。里面户口有我父母、我,这次拆迁安置对象是我、父母、老婆、小孩共五人动迁协议签了三套房产证都是我的名字。现在母亲私下要拿出两套分给两个外孙,我不同意,因为当时动迁组是按父母、我夫妻、小孩的结构分的三套,所以,我认为母亲只能拿一套给外孙们分,我们家拆迁是按面积算的,我们于2013年11月与动迁组签订协议,拿了三套郊区房。当时征得父母同意三套房均用我一人名,并签订了正式协议。后来父母改变主意,在我们不知情的情况下将两套房转到他们名下,准备给他们的两个外孙,请问动迁组可以这么做吗?另外拆迁安置对象是我、妻子、儿子和父母五个人,当时动迁组说我们以面积来分共可得拆迁款178万元并根据拆迁款拿了3套郊区房,现在父母认为这三套房都是他们的,所以他们将这三套房分给两个外孙和我,那么我们在没有遗产的情况下是否可以向动迁组索要我们的安置房吗?请问我、妻子和儿子在这次动迁上应该分多少?
恳请回答,谢谢!
私房,且拆迁按面积算,那么补偿份额就不是按人口平均分配的问题了。私房的房屋补偿款部分归产权人即继承人所有。实际居住在内的可以得奖励补贴费用。
一般非产权人只享有安置房屋的居住权,或者根据你们的份额取得安置房屋,不够的部分还需要自己出钱补足。所以你要额外更多,我觉得没有依据。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14-02-26 17:5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