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房拆迁
已回复2014-05-04 15:50:58
我老公外婆家(上海闸北区,解放前的私房,有土地证,40个平方)动迁,产权人是外婆。里面有舅舅家3个,2个阿姨,2个表妹,我老公共9个人的户口(另外我婆婆、还有2个阿姨的户口不在该房内)。他们家属于托底保障,拿数人头26.4万一个人。我和我家孩子属于人口引进另加52.8万(我是外地户口,孩子未成年,我们名下无房)。到目前为止,动迁协议已签,我们一家三口分到郊区一套66平的房子,折算人民币63万。产权人提出我们这边的剩余16万要求归她所有,让我们放弃自己的权益。(现在产劝人扣着我们房屋使用单不给,她现在要求我们写下放弃剩余款项的协议,不然就不给房屋使用单。)(动迁时,我婆婆她们几个姐妹签过一份放弃继承遗产,归舅舅所有的家庭协议)。 请问我们一家三口能通过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吗?
你们三人的居住困难户保障是最少应得的份额,他人无权再来侵占这一部分。如果没拿足,可以通过诉讼来实现权益,而不应被迫签订不合理的协议。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14-05-05 09:3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