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住人的确定
已回复2014-05-05 17:03:05
老师:
你好!请帮我看一下,谢谢!
情况介绍:
将要动拆迁的公有租赁房屋内有4个户口甲、乙、丙、丁。甲、乙曾经享受过福利分房53平方米的建筑面积,此房在1996年卖出,
2个户口也同时迁出,目前居住在自购的商品房里(70平方米)。
现在只有丙、丁是符合同住人条件的(未享受过福利分房,属于他处无房)
问题1 甲、乙已经不属于同住人,理论上动拆迁补偿款应该是由丙、丁平均分配?
问题2 丁将来主张要求得到45%的动拆迁补偿款份额可能吗?
如果甲、乙均不是承租人,那么确实不符合同住人条件。补偿款是否由丙丁分配,还要看丙丁是否分别符合同住人条件,是否属空挂户口。也不一定是平均分配,要看房屋实际居住情况等。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14-05-06 08:46: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