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咨询关于同住人的利益分配问题
已回复2014-05-11 11:54:55
老师:
您好!首先我非常感谢您的及时回复。我再完整一下我的情况介绍,能否再帮我看一下吗?谢谢了!
情况介绍:
将要动拆迁的公有租赁房屋内有4个户口甲、乙、丙、丁。甲、乙曾经享受过福利分房53平方米的建筑面积,此房在1996年卖出, 2个户口也同时迁出,目前居住在自购的商品房里(70平方米)。
增加的内容如下:
目前此房的承租人已死亡,甲、乙、丙、丁都不是承租人,而且甲、乙、丙、丁也均多年不在此房中居住,虽然都曾经在其中居住多年,此房现在空关。
问题1 我认为现在只有丙、丁是符合同住人条件的(未享受过福利分房,属于他处无房),甲、乙已经不属于同住人,理论上动拆迁补偿款应该是由丙、丁平均分配?
问题2 丁将来主张要求得到50%的动拆迁补偿款份额可能吗?
我认同你的观点。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14-05-12 11:05: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