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房征收法律咨询
已回复2014-07-13 15:48:30
我家在虹口区91街坊,系属私房,乃父母的产权,父母去世后,由六个子女实施法定继承。兄弟姐妹六人为产权共有人。2013年9月,虹口区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同月22日兄弟姐妹六人与房屋征收机构达成征收与补偿的初步意向。但此后有一人反悔,要求增加补偿,而征收机构工作人员认为增加补偿与 法律法规不附,没有同意,该人与征收机构僵持至今。
其他五人均坚持原来的意向,并愿与征收机构订立补偿协议,但征收机构工作人员解释说,共有产权人只要有一人不同意,就不好操作。这样久拖不决,令人心烦和着急,咨询有什么解决的途径和方法。
目前的状况没有办法解决。除非动迁方与你们几位先行签订合同。不然就得等裁决。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14-07-14 20:0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