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拆迁房分割
已回复2014-10-09 21:05:15
根据动迁安置协议,我们拿到两套房子,协商其中一套100平米的归我,等我拿到房子的所有权,一次性支付对方44万,现在房子还在建造中。对方说给我房屋入户调配单后就注明我的名字,也就是确认房屋归属权给我了,到时候我可以自己去办证了。请问,1)这样是否能确认产证是我的,到时候办理就不用通过安置协议的签订人了(是我公公签署的),如果可以,现在在我们的离婚协议上要怎么书写呢?2)拿房时可能和协议分的房屋面积有不同,一般会如何处理?离婚协议如何注明才能避免以后产生纠纷呢?
1、只能说可能性很大,但各个动迁基地有自己的操作方式,不同区的房产交易中心要求也不一样。
2、面积差自行协商。可以约定无论面积增减都自行承担,也可约定补差价。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14-10-10 08:2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