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空挂户口的证明
已回复2014-11-12 13:31:05
张律师,承蒙您上几次的耐心解答。还有一个疑问向您咨询,以便我们将来法庭上做为证据。
我三叔一家原本是知青,但96年调动工作,从外地调动回到上海,落户在金山,属于集体户口。98年他们一家的户口从金山迁到我家的老宅(承租房),后来金山的厂破产。大约在01年左右祖父母贴钱帮助他们在上海普陀区买了使用权的公房并住在那里至今。他们一家从未来老宅住过。老宅也没地方让他们住。现老宅面临动迁。家里的长辈亲戚(没有任何利益关系)愿意出面证明,他们属于空挂户口,外面买了使用权的房子,老宅从未住过。请问这样的证明或者书面证词在法庭上有效么?如果有效需要着重体现那几点。万分感激!
如果是购买的使用权房屋,不应属于福利性质分房,不为因此排除其同住人身份。你们需要证明他从未在此实际居住过 ,证人出庭作证。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14-11-12 16:59: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