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是否属于恶意克扣违约金?
已回复2014-12-09 13:53:48
万律师你好,我想问下我买了期房 交房时说实测面积小了1.05个平方,应退15000多元,扣掉物业费,维修等杂费,应退款项为9000多元,但是交完房后2个月,开发商在没有任何书面告知的情况下扣掉了这笔钱,说我贷款逾期了 要赔付12000多元,扣掉9000多面积补差,要支付4000多远 当初我是在3月份贷的款,7月份左右下来的,合同上写逾期2个月要付违约金,但是贷款那时候是国家公积金紧张的时候 贷款办不下来,属于不可抗力因素,开发商没有出示任何书面报告证明我是恶意违约 我应该怎么处理这个问题 ,请回答 ,谢谢
未能及时支付房款,应属你违约,且合同对于付款时间有明确约定。你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14-12-10 09:1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