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迁补偿款分配
已回复2015-11-07 15:38:44
家中面临拆迁,12个户口,我是承租人,其中6人为知青回沪及其子女,2人为06年假离婚迁入,一人失踪。现在申请了托底,共300万,除去我们家按砖头拿去126万,余下每人18万6,现在假离婚(离异,没有收入来源)的2个户口(在他处有房产)要求取得24.5一人的托底费用(之前迁入时写过字据,拆迁时影响我家的部分一分不要)并要求获得失踪者的监护权来取得那一份补偿款,请问他如果上述的胜率有多大?如果加上知青回沪的6人(除一户其他均在他处有房产)呢?
如果是空挂户口,未实际居住的,虽然被认定为托底对象,也只能取得托底金额与房屋面积补偿的差额,也就是人均拿不到24.5万元。知青回沪的人员符合同住人资格的,至少可以分得24.5万一人,同住人需要曾经在此居住一年以上,且他处未享受过福利分房或拆迁补偿。他处商品房不算,但在具体分配时,有时会有所考虑。
回复人:张峥嵘律师 回复时间:2015-11-10 15:5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