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问题
已回复2016/2/19 11:44:13
我的户口曾经迁至妻子家里,然后她们家进行了拆迁,拆迁协议上没有我的签名,房屋调配单上也没有我的名字,房屋入住人房产证上都没有我的名字。她们家拆迁后我的户口迁回了我家,我家的土地使用证上有我的面积。本次拆迁我姐姐、姐夫批平方时,拆迁方以我曾经在妻子家也批过面积,属于已拆迁人为由,将现在我的面积擅自划给了她们。请问:
1、已拆迁或享受过拆迁的人以什么为标准?
2、我的财产拆迁方能不能擅自划给其他人?
享受过拆迁确实应以拆迁协议包括拆迁内部档案中关于人口认定的资料为准。如果对拆迁方的认定不符,可以提起相应的诉讼。如果是拆迁方没有认定你的相应平方,你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如果拆迁方将你应有的平方划给他人 ,他们无权这么做,但你应该向取得你的平方的人提起民事诉讼。
回复人:张峥嵘律师 回复时间:2016/2/19 16:16: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