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和我儿子是否拥有同住人的资格,请教张律师
已回复2016-03-10 19:00:16
情况说明
我是老西门肇周路263弄3号同住人和儿子于1999年我和儿子入住生活在老西门肇周路263弄3号房屋内,在这30.1平方内与我姐姐,姐夫和儿子一起生活已达11年。由于我姐姐儿子要结婚,在这居住面积空间狭小情况下,作为长辈的我为了照顾我姐姐儿子新婚夫妻的实际居住情况和经济条件,我与儿子商量之后决定搬出此房屋,在外租房。当时我和我儿子在搬出此房屋之前,我姐姐儿子和儿媳妇承认我们父子搬出此房屋也是为了照顾他们结婚。
我为了照顾姐姐生活,所以在离家不远处租用了一间房屋,平时姐姐一个人常来我所租的房子里吃饭,过年过节家里无人照顾,姐姐也是常来我租用房子一起过年过节,并每年带着姐姐一起去我两个哥哥家里过年过节,直至今日。
对于这次房屋动迁中我和儿子的有些情况需要跟您如实的阐述如下:
第一、 当时1999年我和儿子入住生活在老西门肇周路263弄3号房屋下,于2001年征得我姐姐,姐夫和儿子同意,把我和我儿子的户口迁入此房屋名下。
第二、 自1999年至2010年我姐姐,姐夫和儿子还有我和我的儿子共5人一直居住生活在老西门肇周路263弄3号房屋中,共同生活11年。
第三、 2010年因我姐姐儿子结婚,由于居住面积空间狭小,作为长辈的我为了照顾我姐姐的儿子结婚,我与我儿子商量之后,搬离了此房屋,在家附近租了一间房屋,但当时我和我儿子在搬出此房屋之前,我姐姐儿子和儿媳妇承认我们父子搬出此房屋也是为了照顾他们结婚。因此,在2010年我和儿子相继搬离
了此房屋生活居住,各自在外租房生活居住至今。
第四、 虽然我和儿子搬离了此房屋在外租房居住,但我为了照顾姐姐生活,所以在离家不远处租用了一间房屋,平时姐姐一个人一直来我所租房子里吃饭,过年过节家里无人照顾,姐姐也是一直来我租用房子一起过年过节,并每年我带着姐姐一起去我两个哥哥家里过年过节。
你好,已经在线上和你详细聊过了。有问题再联系。
回复人:张峥嵘律师 回复时间:2016-03-11 10:4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