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迁利益的分割咨询
已回复2016/5/11 18:58:47
一处公租房,原承租人是我父亲,同住人是我母亲和我。1、2006年因为同情我姐姐,让她迁入了户口。2007年我父亲去世后、是在我全答应了四个姐姐提出不管父亲后事和不管几十年患精神病的母亲的条件下承租人变更为我。我姐姐从迁入户口至今确实没住进我的房子。其间在2013年12月至2014年4月她以原告身份跟我打过官司想住进我房子里,最后是一审她败诉,二审她自己撤诉而告终,最后还是没住进来。2、在上次应诉中,我查到过我姐姐在本市他处曾经享受过政府动迁配房。现在我的房子动迁,我已签约,我姐姐想分我的动迁款。请问张律师:1、她有权利分割我的动迁利益吗?感谢张律师!
如果户籍迁入后从未居住,且享受过拆迁补偿待遇,自然不符合同住人资格,无权在你处分得拆迁补偿款。
回复人:张峥嵘律师 回复时间:2016/5/12 15:44: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