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住人&动迁分配问题
已回复2016-06-23 15:08:42
动迁租赁房共24平方,11个户口。我妈是承租人,户口里有我妈,我爸,和我以及我女儿(我老公名下有房,但户口不在此屋内)我阿姨(之前有享受过福利分房,但产证上无名)和她女儿、大阿姨及女儿、舅舅一家三口。我们一家四口和舅舅一家三口一直居住在此房屋内,其余两位阿姨没有居住过,但户口一直挂在里面。
1.其中一位阿姨有享受过福利分房,但产证上是她老公名字,没有女儿和她自己名字。这次动迁他们没有居住在此房屋内国是否属于同住人?是否能算此动迁的安置人口?
2.11人名下都无房产,若按托底人头来分,按家庭为单位,是否可以分得5套房屋?
享受过福利分房的阿姨不能再重复享受。除非当时分房的面积非常小,达不到人均使用面积7平方。能分几套房屋,要根据拆迁政策判断,还和与拆迁组的谈判结果有关,只能说有可能。
回复人:张峥嵘律师 回复时间:2016-07-04 17:41: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