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迁合同问题
已回复2016-12-01 17:14:18
上海南汇房子动迁,人口组成,父亲,母亲,我,妻子(动迁过)签合同时未怀孕!拆迁办按照5个人的名额跟我们签约的! 事后等我们搬离房子后才要求拿我妻子未动迁过的证明,否则取消一个名额,让我们重新签合同!
那段时间内我老婆怀孕了,按照政策如果合同不签可以再增加一个名额的。
我想知道按照上述情况我想跟他们打官司,能打的赢吗
如果根据你当地的政策,胎儿也算一个名额,那么即使你老婆不能算一个名额,也不应该减少你们的人数,官司可以打。
回复人:张峥嵘律师 回复时间:2016-12-05 13:3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