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迁房买卖纠纷
已回复2017-02-13 10:41:02
2014年在上海购买一套动迁房,房款已付95%,剩下尾款根据合同在过户后才付清,房子2017年2月24号可过户,现原房主要求加价,否则以产权人唯一住房受国家保护为由拒绝过户,并要求解除合同。该情况下该如何办。之前的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唯一住房绝对不是买卖合同不予履行的合法理由,卖方的说法没有任何法律依据。买卖合同有效。如果对方实在坚持加价,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强制过户,会得到法院支持。
回复人:张峥嵘律师 回复时间:2017-02-16 12:37: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