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征收家庭分配矛盾动迁费分割问题
已回复2018-05-21 15:15:11
静安73地块动迁。老大家户口在册4人,外来媳妇1人(结婚十年),5人符合托底。老二家户口在册5人,4人符合托底。老三家户口在册6人,2人符合托底。老四家户口在册5人,0人托底。租赁公房,老大家实际居住,老四家1人为承租人。老四家有4人户口报进此处不足一年(征收公告日)。请问,这4人算不算同住人?外来媳妇算不算同住人?托底是否必须房屋安置?谢谢
4人不应算同住人。
外来媳妇没有户口不是同住人。
托底并不一定需要房屋安置,货币也是一种合法的安置形式。
回复人:张峥嵘律师 回复时间:2018-05-30 10: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