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术语(二)

  发布时间:2019-04-04 12:00:46 点击数:
导读:拆迁律师对当事人权益的保护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六个方面(2):第四、参与行政裁决。当拆迁人与被拆迁就补偿安置达不成协议时,一方可以请求行政裁决,在裁决过程中,需要由律师提供法律帮助。第五、同政府进行协商谈判。

拆迁律师对当事人权益的保护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六个方面(2):

第四、参与行政裁决。当拆迁人与被拆迁就补偿安置达不成协议时,一方可以请求行政裁决,在裁决过程中,需要由律师提供法律帮助。

第五、同政府进行协商谈判。律师通过先前的的调查、研究,了解大量信息后,凭借经验和专业知识,有利于达成满意的结果。

第六、代理复议和诉讼。如何起诉?诉谁?诉什么?如何准备材料和证据?如何质证和答辩?如何进行法庭辩论等等?这都需要律师的参与。

司法强拆

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市人民政府或者由房屋拆迁主管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实施强制拆迁。实施强制拆迁之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除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房屋拆迁补偿

是指拆迁人对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第三章第十七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还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与产权调换配合补偿。

拆迁房屋承租人

是指与被拆迁方具有租赁关系的单位或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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